看到某人红得鲜艳欲滴的耳尖,在乌黑的发间若隐若现,胡康的眼神微微闪烁了下,笑容如冬日的暖阳带着可以融化一切的温度,他轻轻扶了下镜架,嘴角的弧度愈翘:“你是在暗示我们,应该好好蹭顿午饭么?”
他的语调多了几分调侃和打趣,却很好地舒缓了沈夏的情绪,让她从那尴尬羞涩,还有点小羞耻的无措里脱离出来。
这样润物无声的体贴,让沈夏心头熨帖,可落在李文姝眼里,则是满屏的粉红泡泡:不愧是风靡S大校园男女老少通吃的男神教授呀!这男友力简直MAX!
然后拼命给某个呆瓜使眼色:这么优质的资源,赶紧加把劲呀。
可惜,她内心的疯狂打call,沈夏并没有心有灵犀,她歪头想了想,玩笑道:“食堂?还是学校外的小饭馆?”
胡康又忍不住笑出声来,握拳抵在唇畔,轻咳两声掩饰了下:“那就……老吴炒菜?”
他似乎很努力地想摆出一张严肃脸,只是那满满的笑意早就溢出来了,让他几番努力只能作罢。
沈夏乐得大笑,李文姝更是夸张,倒在椅子上好久才缓过气来,最后,一言难尽地看着胡康:“你就这点追求啊。”
老吴炒菜馆在学生圈里也算小有名气,就在北门外的小吃街上,门面很小,环境也一般,很不起眼,可老吴炒得一手好菜,价格公道,份量给得又足,很多学生经济不是很宽裕,又吃腻了食堂,就会选择去那里改善伙食。
只是——
这话从他嘴里出来,怎么就这么违和呢?
李文姝忍不住又上下打量了一下胡康,Brioni的西服和休闲裤,ECCO的棕色绑带皮鞋,他不应该提议某某私房菜或是精致的西餐厅吗?
她又忍不住去看沈夏:难道是她out了?怎么他们都偏爱吃那些街头巷尾的苍蝇饭馆呢?
沈夏理直气壮地回视过去:道地的美味深藏小巷里,是老饕餮们都知道的真理好不好!
说起原主,和她最相似的,就是这一点了。她在闲暇时光,也爱走街串巷,去搜罗那些深藏的美食。
而原沈夏,大学四年,除了从小玩到大的李文姝,居然没有一个同学怀疑她的家世,除了她性格低调又软弱,不得不说,她经常跑小饭馆吃饭也是很大一部分理由。
“你也喜欢老吴的手艺啊?”遇到同类,总是很让人高兴的,两个人的距离一下子就拉进了许多,“想起来校园生活最让我怀念的,除了图书馆,就属老吴家了。”
“老吴这两年重新粉刷了墙壁,换了桌椅,还研究了几道新菜。”说着,又看向李文姝,“只是老房子看着有些旧,偶尔试试,也算是种不一样的体验吧。”
他的嗓音如清泉般,有些微微的凉意,但掬在手中又带着温暖,娓娓道来,让你不自觉就信服了。
让从来都是高档餐厅想李文姝也不免又生出几分期待来。
三人凑在一起,男的帅女的靓,众人的视线不自主落到那个角落里。
“那女的是谁?瞧着有些眼生哪。”
“卧槽,这么大个美女也是咱们班的?!”
“那不会是沈夏吧?”
沈夏的相貌从小就好,但柔弱胆怯的气质让她的美貌大打折扣,而现在的她,就像是深埋在沙砾中的钻石,焕发出更加耀眼的光芒。
很快,就有同学走过来说话:“你是……沈夏?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呢,不愧是咱们文学院的四朵金花。”
沈夏脸上带着恰如其分的微笑,谦逊地表示自己愧不敢当,心里早吐槽起来了:四朵金花,咋不直接叫F4啊。
开了几年民宿,沈夏早就练就了一身应付客人的办法,用在不熟悉的同学身上,也是恰当好处。
难得被人忽略一回的胡康静静看着她,眼底是抹不去的笑意,这样光彩夺目的沈夏,她还是第一回见呢。
但落到李文姝身上,就是实打实的震惊和不敢置信了:谁来告诉她,这个浅笑吟吟,处理人际关系比她还游刃有余的女人,真的是她那个安静乖巧总宅在家里甚至连公司年会都从不露面的夏夏吗?!
难道离婚真有这么大魔力,可以让一个人脱胎换骨?
李文姝恍惚地想道。
沈夏嘴上得体地应付着,心里却对这种客套来客套去的应酬腻味极了,几次使眼色让身边两人赶紧接盘,但他俩居然无视她的求救,就站在一旁看!好!戏!
就在她的怨念化作实质的时候,正好有负责接待的同学过来发餐券,沈夏的眼刷地亮了,露出一个小羞涩的笑脸:“聊得太开心,我差点都忘了饭点了。”
大家也跟着笑了,然后约好下午的校庆典礼结束后,就在演播厅外集合,开启最后的吃饭唱K聚会模式。
“呼——”沈夏大大松了口气。
这一脸庆幸的模样,又惹得胡康一阵轻笑:“不习惯?”
“是不喜欢。”沈夏低声纠正道,在别人和自己道别时又带上适宜的微笑,随手把午餐券塞进包里,抬头提议,“我们也走吧。”
咖啡屋在食堂附近,离北门还有一段距离。三人也不着急,漫步在贯通南北门的梧桐大道上。这条长逾千米的大道,汇集了S大最美的风景。穿过音乐喷泉广场,走过碧玉般的月湖畔,还有爬满藤蔓的古老学堂,和现代化的实验楼,才看到那道极具科技感的北门。
三人熟门熟路地右拐,穿过半条小吃街,才看到老吴家破破烂烂的招牌灯箱。
沈夏不由吐槽道:“不是说重新装修了吗,怎么也不换个灯箱?”
“大概是……老板比较怀旧?”话还没说完,胡康就被自己的说法逗乐了。
李文姝实在get不到两人的笑点,怀疑地盯着那五个脏兮兮的字好一会,看到沈夏已经进门,而胡康正打起发黄的透明隔热塑胶门帘等她,深吸一口气,一脸壮烈地跟了上去。
一进屋,暖气的热浪夹杂着各种饭菜的味道扑面而来,让很少体验市井的李文姝有些不适,正在各种心里建设,走在她前面的沈夏忽然脚步一顿,她直直地撞了上去,揉着生疼生疼的鼻子,刚抬头想抱怨一句,就看到从窄窄的木楼梯走下来的两个人,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几乎是咬牙切齿道:“真是晦气!怎么遇到他们了?”
沈夏心里也颇觉无语。难得出来吃个饭,居然也能遇到封易,这运气也没谁了。
她是不是真的该去庙里拜一拜?
大抵是觉察到两人迥异却都复杂的注视,楼梯上一前一后的两人不约而同往门口看来。
封易的身子猛地一僵,而他身后的女子,脸色也微微一变,但很快又恢复了先前温婉知性的模样,甚至嘴角的笑意越发深了。
“那是……白念悠?”沈夏压低了声音,但言语里并没没有什么疑惑,反而有种果然如此的恍然和成竹在胸的笃定。
李文姝啐了一口,恨恨道:“除了她,还能有谁?居然遇到这对狗男女,好好的心情都被搅和了。”
“他们走他们的,我们吃我们的,有什么好在意的?”沈夏失笑,偶遇前夫和他的真爱,虽然有些尴尬,但她并没有放在心上,反而还有兴致打量一下那个传说中的女主。
卡其色的风衣里是剪裁得体的白色针织连衣裙,她的五官不算精致,但有种温婉如水的气质,给人一种贤良淑德的感觉。
她记得书里似乎是这样夸赞她的:“恰似春莲的温柔,纵你是百炼成钢也只得化作绕指的柔情。”
也许是她的错觉,遇到这样的女生,她总怀疑人家不是真白莲,而是黑心莲绿茶婊之类的。
沈夏忍不住又看了她几眼:应该,是她想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