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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李承瑛六岁时打破了李承璋最喜欢的碗,把还不会走路说话的她抱在旁边,让李承璋误以为是她打破了,埋怨了她许多时日。

  十岁时扯了贵女簪花,不忘把簪花塞在她手里。

  十二岁时剪了教他骑马的师父的马尾巴,说是要给她制琴。

  十五岁不想写太傅布置下的功课,骗太傅说文章被她撕了。

  总之这么多年,她没少替他背锅,她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在华京贵族圈里的名声不好,完全是拜李承瑛所赐,毕竟他一闯祸便拉她来挡枪。

  多年背锅的默契让程彦见到李承瑛无事献殷勤,便下意识地心惊肉跳。

  “想什么呢?”李承瑛敲了一下程彦额头,道:“我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

  程彦揉着额头,腹诽着:还真是。

  脸上的油彩涂太久,有些痒,李承瑛挠了挠脸,漫不经心问程彦:“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着?”

  程彦的白眼险些翻上天。

  早在她得知这个时代没有红薯时,便重金找红薯,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李承瑛居然还不知道她找的东西是什么。

  程彦没有好气道:“番薯。”

  红薯最开始从南美洲传到菲律宾,又被菲律宾带过来,因为是番外的东西,所以又叫番薯。

  她怕这个时代的人只知道番薯而不知道红薯,便用了番薯做悬赏。

  李承瑛道:“哦,就是番薯。”

  “我见你对那东西上心得很,便找了多识广的老黄门,老黄门说,他一个小徒弟见过这个东西。”

  程彦怀疑道:“哪个小徒弟?哪里的人?”

  不是她不信任李承瑛,而是李承瑛这么多年就没做过靠谱的事情。

  李承瑛从怀里拿出一张纸,递给程彦,道:“我还能骗你不成?你瞧瞧,是不是你要找的劳什子番薯。”

  程彦接过纸,纸上有着淡淡檀香,显然不是李承瑛这种纨绔子弟用来糊弄她的纸,打开一瞧,上面画的赫然就是她寻找多年的番薯。

  这个时代的画风更为写意,画画之人许是怕她看不懂,将番薯画得极为写实,与后世的红薯没甚么两样。

  程彦仿佛看到烤好的红薯在自己面前冒香气。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程彦便狠狠鄙视了自己的吃货本性。

  红薯不受土壤不受天气限制,无论什么时候都能丰收,这样一来,又能救活许多人。

  她该高兴这个才是。

  程彦连忙问道:“这是谁画的?他现在人在哪?”

  李承瑛道:“人在三清殿,叫什么觉非。你到了三清殿,只管找觉非就是”

  天家姓李,便追认了老子为祖先,宫里有敬奉老子的道场,名唤三清殿。

  “绝非?”

  这名字可真奇葩,绝非什么?绝非如此?

  程彦心里腹诽着,点头应下。

  李承瑛低头瞧着程彦折纸的欢喜模样,挠头问道:“我帮了你这么大的忙,你该怎么谢我?”

  程彦道:“你说吧,这次想问我拿多少钱。”

  她就知道李承瑛没有这么好心,绕这么远的圈子,必然是有要事求她——不是跟人打架惹了祸,便是在外面吃酒赌了钱,自己钱还不上,便来找她打秋风。

  若是这样还好办,她刚收了不少红封,兑换成银子,三五千总是有的。

  程彦扣扣索索从袖子里取出还没暖热的红封,一阵心疼,道:“我只有三千,多了就没了。”

  “瞧你那财迷样。”

  李承瑛嗤笑:“不要你的钱。”

  说着还把自己收到的红封一股脑塞给程彦。

  程彦看着红封,只觉得有些烫手——银子都解决不了的事情,该是多大的事?

  宫斗?夺嫡?

  李承瑛别是终于开了窍,看上了储君之位,想讨好她,让她帮他夺皇位吧?

  程彦的心情开始复杂起来。

  虽说她之前确实撺掇着母亲发动兵变,替舅舅夺了皇位,可并不代表着她热衷权力斗争,若不是她与母亲被废后谢元逼得走投无路,她才不会放着太平日子不过去闹个你死我亡。

  李承璋在感情上渣是渣了点,但不失为一个好皇帝,书中大夏在他的治理下恢复盛世,跋扈的世家与权臣消失不见。

  她瞧不上李承璋的薄情寡义,但她还是很欣赏李承璋的治国能力的。

  而李承瑛,整日里只知道吃喝玩乐,若真做了大夏天子,怕是会义无反顾飞奔在因享乐而亡国的昏君之路上。

  她不能因为和李承瑛的关系好,便让李承瑛断送大夏的未来。

  程彦恋恋不舍把怀里的红封全部还回去,道:“你不说清楚,这些钱我不敢收。”

  “给你你就拿着。”李承瑛又强行塞给程彦,顿了顿,终于点明他找程彦的原因:“你姐姐许久没出门了。”

  程彦问道:“我哪个姐姐?”

  她有堂姐,有表姐,这么多姐姐加在一块,一双手也数不过来。

  一向大大咧咧的李承瑛面上有一瞬的不自然,曲拳轻咳道:“最温柔的那一个。”

  灯火昏黄,李承瑛脸上有着浅浅红晕,朗星一般的眸开始飘忽起来,不敢去看程彦,声音也比刚才低了几分:“程大姑娘。”

  程彦瞬间便明白了李承瑛近日所有的反常。

  她大姐姐叫程怡庄,大她四岁,性子极为贴合她名字,怡静端庄,贤良淑德。今年刚与杨家的二郎定了亲,杨家说,等过了残冬,便来迎娶。

  杨家二郎她见过,是个谦谦君子,与她大姐姐颇为相配。刚订婚时,她还打趣大姐姐来着,大姐姐面颊微红,说她是个狭促鬼。

  这本该是一段不错的姻缘,哪曾想,程老夫人那日在侯府门前一闹,大姐姐与杨家二郎的婚事便泡了汤——杨家是清贵诗礼人家,最是看重脸面,哪里愿意结交程老夫人这种拎不清的亲家?

  大姐姐被退了婚,觉得面子上不好看,便甚少出门了。

  想到这,程彦便明白李承瑛前几日为什么把杨家二郎给打了——给大姐姐出气的。

  程彦上下打量着李承瑛。

  李承瑛从台上下来便一直没去换衣服,穿的还是舞狮的那一套毛茸茸又夸张的服装,大红色的流苏从袖子上一直垂下来,再配上他面上没有擦干净的油彩,不用带狮子头套,也是一只张牙舞爪的野狮子。

  而她的大姐姐,是出了名的淑女,行动之间恨不得用尺子量着,说话时的语气,喝茶时手指应该握在茶杯的什么位置,怎么看怎么是该挂在墙上的仕女。

  一个是脱了缰的哈士奇,一个是般般入画的侍女,这两个人凑在一起......

  画面太美,程彦想象不来。

  弄清了李承瑛的目的,程彦毫不客气地将李承瑛给她的红封收好,翘着脚尖拍了拍他的肩,痛惜道:“三哥,你重新投胎可能会来得更快一点。”

  李承瑛道:“别瞎说,万一你姐姐——”

  程彦毫不留情泼冷水:“死心吧,我姐姐眼不瞎。”

  不仅不眼瞎,还特别清楚自己要什么。

  李承瑛没了母亲,自己又不学无术,现在有丁太后罩着他,看起来是风光无限的三皇子,甚至还隐隐压太子一头,可一朝李承璋登了基,他的日子便不会好过了。

  李承璋若是顾念手足之情,便将他打发得远远的,当一个闲散藩王,若是心硬些,便是白绫毒酒二选一。

  程怡庄除非是脑袋进了水,才会跳到他这艘破船上。

  李承瑛虽然胡闹些,但并非不通世事,程彦明白的道理,他更加明白。

  李承瑛静默片刻,自嘲一笑,道:“我也知道你姐姐不会瞧得上我,我这不是喜欢她么?”

  “要是不喜欢,她去当姑子我也不会多瞧她一眼。”

  程彦第一次见李承瑛这副落寞模样,心里不免有些发酸。

  生在天家,看起来尊贵无比,可内里的不容易,只有自己才明白,若是执政的天子仁善些,其他皇子还能做个闲散藩王,若是心硬如铁,等待其他皇子的只有死路一条——大夏立国近百年,如今活着的藩王屈指可数,可见夺嫡之惨烈。

  李承瑛的放纵自己不学无术,更像是末日前的狂欢。

  程彦叹了一口气,道:“你想让我怎么帮你?”

  这个时代的制度是吃人的,如果可以,她希望李承瑛有一个好的结局。

  李承瑛见程彦愿意帮自己,面上的不虞之色一扫而光,连忙道:“还有十五日便是上元节,你将你姐姐约出来看花灯,我寻个机会,与她说两句话。”

  “只说两句话?”程彦狐疑道。

  李承瑛道:“我虽胡闹,可也不是色中饿鬼,不至于对你姐姐动手动脚。”

  程彦道:“你知道分寸就好。我家三叔是郎官入仕,平日里最疼大姐姐,你若是不守规矩,他性子上来怕是会打断你的腿。”

  李承瑛再三保证,程彦才愿意与他商议看花灯的时间与地址。

  与李承瑛分开后,程彦心情有些复杂,男女之事当真是生而为人躲不掉的劫,一向不着调的浪崽儿李承瑛都有了喜欢的人,也不知道未来能叫她喜欢的,该是什么样的。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程彦便忍不住笑了起来,她虽然身体只有十二三,可却是实实在在活了两辈子的人,两辈子的时间加一起,导致她看周围同龄人就像看一群萝卜头......

  不仅谈不上喜欢,还觉得他们太幼稚,哪怕老成持重如太子李承璋,她也觉得他只是一个穿着大人衣服故作成熟的小男孩。

  程彦摇头轻笑,刚转过假山,便看见长廊处按剑而立的李夜城。

  瑞雪还在下,他的发尾与眉梢结了一层薄薄的霜,越发衬得碧色的眼睛幽深,如行走在黑夜里的孤狼。

  程彦不免有些心疼,快步走上前,打落李夜城肩头的积雪,蹙眉问道:“怎么不在里面等?”

  话刚出口,程彦便明白了,李夜城站着的位置,是她回宫的必经之地,也是她一眼便能瞧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