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鼠猫]迷之江湖 > 第16章 人之初性本善
  众人看向门口,就见包拯黑着脸走进来。

  “案子破了,我们都被耍了!”

  公孙跟在他身后,手上拎着一捆绳子,似乎也被气的不轻。

  “根本没有什么凶手,薛朗是自杀的,我们刚才尝试过,一个人完全可以做到。”

  展昭歪头,“用那种方法自杀,薛朗是有多想不开?”

  白玉堂耸肩,“小孩子不要模仿。”

  赵爵给二人倒茶,“坐下慢慢说。”

  公孙接过茶猛灌了一口,“其实是这么回事儿,我不是去验尸了吗……”

  ******

  公孙原本打算一个人去冰室验尸,只是没走多远,就听到包拯的声音。循声找过去,一直走到庞吉暂住的菊院门口。菊院中盛开着大片大片的菊花,金灿灿的,就像永远金光闪耀的七星大总管。

  外院是没有门的,公孙直接进去了,内院却有不少人来来往往忙碌着。

  在庞太师的房门口,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厮拦着包拯,点头哈腰赔笑脸。“那个包公子啊,不是小的不给您通传,实在是我家老爷他、他、他出去了。”

  包拯眯起眼睛,“他去哪儿了。”

  那小厮眨眨眼,“大概是访友?”

  包拯挑眉,“那我在这里等他。”

  小厮继续绞尽脑汁道:“老爷是下山访友,今天不会回来了。”

  包拯拍拍他肩膀,“那我进屋等。”

  “别别别!”小厮被拍得直缩脖子,整个身体趴在门上挡住,“包公子我家老茄、不是老爷真的不在,他一大早粗、出门了。”在包拯面前撒谎压力很大,小厮几次咬到舌头,泪花在眼眶里打转儿。

  “算了吧。”公孙实在看不下去了,怎么看怎么像逼良为娼的戏码,拽住包拯的腰带把将人拖走。“庞太师的性格你还不知道吗,有便宜就上,有麻烦就让,他可不觉得当缩头乌龟丢人,你在他门口蹲一天他也不会出来。有时间跟他废话,还不如陪我去验尸。”

  包拯被拖着走,疑惑道:“你验尸还用人陪?”

  公孙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跟包拯咬耳朵,“自从知道世上真有鬼,一个人验尸总觉得不安全,万一待会儿薛朗诈尸了,我是不懂捉鬼的,只能靠你了!”

  包拯歪头,“我也不懂啊。”

  “你行的!”公孙拍拍他肩膀,“用你的脸震慑他,你长得辟邪!”

  包拯:“……”

  (╯‵□′)╯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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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室的温度极低,位置在地下深处,也不知道赵爵平时用来藏什么。

  包拯和公孙忍不住打寒颤,后悔没穿件厚衣服再来,在他俩前面引路的侍卫也是面无人色。估计是害怕了,那侍卫不断跟包拯公孙说话,说出来的话音都是颤抖的,目测是个胆小鬼。

  “我说你们两个书生胆子还挺大,这里面又黑又冷的,我们平时都不敢下来。听说这里的冰长年不化,就连夏日最热的时候,这里也是冰凉刺骨的。偶尔还能听到惨叫声,说不定是死者的怨恨不散……”

  在他身后,包拯公孙对视一眼——惨叫?

  转过两个弯儿,侍卫用钥匙打开其中一扇门,“薛朗的尸体就在这间。”

  包拯公孙一前一后走进去,那侍卫点亮了挂在墙上的烛台,室内瞬间明亮,阴森的感觉一扫而空。或许是温度太低了,这间冰室没有任何异味儿,干净的不像躺了一具尸体。

  那侍卫真的很胆小,点亮蜡烛后,立刻退到离尸体最远的角落。

  公孙掀开盖在尸体上的白布,有些诧异,“怎么还捆着?”

  那侍卫小声道:“我们抬尸体的时候,只解开捆在脚上的绳子,后来崆峒派的人来领尸体,为首那人不让我们解开绳子,说要抬着尸体找王爷要个说法,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那人用内力震伤了赵爵,又被十方砍了一刀重新做人。

  包拯公孙对视一眼,崆峒派为首的人,就是被李曦附身的倒霉鬼吧。

  难道是李曦故意留下这些绳子的?为什么?

  二人围着尸体转了两圈,包拯忽然道:“这个绳结是不是……”包拯伸手拽了一下,看似复杂难解的绳结,竟然是个活扣儿,轻轻一拽就散开了,被捆成蛹状的尸体瞬间解绑。

  “嘶……”公孙吸了口凉气,“不会吧!”

  包拯掀开薛朗的衣领,观察伤口附近的指痕,这个角度似乎……

  公孙心领神会,抬起薛朗僵硬的右手,与伤口附近留下的指痕作对比。

  俩人都是一惊——活见鬼了!指痕竟然对得上!

  包拯皱眉,“难道薛朗是自杀的?”

  公孙嘴角一抽,这么大费周章的自杀,薛朗也是蛮拼的。

  因为有侍卫在一旁,包拯没有继续说下去,他几乎立刻就怀疑到李曦。

  能让薛朗用这种方法自杀,除了李曦还能有谁?可是李曦为何要杀薛朗,他和薛朗有什么仇怨?又为什么故意留下绳结的线索,引导他们发现自杀的真相?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离开冰室时,那侍卫脸色特别差,迫不及待地跑了。

  等侍卫离开视线,公孙才小声问包拯,“还有一个疑点,薛朗丢失的血去哪了?”

  包拯皱眉,“我们先去梅院,试试能不能自己把自己吊起来。”

  公孙道:“我去找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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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们成功把自己吊起来了。”

  公孙低头喝茶的时候,包拯接过话题继续说。

  “先上房梁,然后把双脚捆住,再将绳子的一头固定在横梁上,把自己捆成蛹状,然后取下固定在横梁的绳头,和脚上的绳子系在一起,从横梁上绕过。最后从房梁上跳下去,让自己倒吊着,成年男子的体重,会让绳索自动拉紧,这时候双手还是自由的。薛朗只要割开伤口,再反手打了个活扣,伪装出双手被捆住的模样,这个费时费力的自杀就算完成了……”

  o(╯□╰)o

  众人表示目瞪口呆。

  卫冕问出大家心里的疑惑,“他是自己死的,还是被那个李曦控制的?”

  公孙耸耸肩,“这个还真不好说。”

  展昭问赵爵,“李曦可以附身任何人吗?”

  “怎么可能。”赵爵好笑,“如果任何人都能被附身,那李曦也不用折腾了,直接附身赵祯就万事大吉了。”虽然这么说,但李曦附身的条件,赵爵是真心不知道,他的表情也不能更无辜了。

  “我虽然也是鬼,但我只附身过一次,而且是在我稀里糊涂的情况下。至于李曦,他似乎只能附身一些小人物。”赵爵摸了摸下巴,“真的都是些小人物,没什么特点,才智平平,身份也不显赫。”

  “对了,李曦特别惧怕一身正气的人,比如我师弟那样的,不过他最怕的人是赵祯。赵祯还没登基的时候,就与附身状态的李曦见过一面,当时李曦惨叫一声就跑了,之后很久都没出现。”

  展昭不明觉厉,“原来传说中的龙气护体真的存在!”

  龙气护体什么的赵爵并不在意,他担心的是另一件事。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一切都是李曦所为,他不可能闲着没事儿摆个乌龙逗我玩,他用这样的方法杀死薛朗,应该是知道了什么,他是想告诉我,或许……”

  “或许什么?”白玉堂捉急。

  赵爵抿着嘴唇若有所思,“难道是王家?”

  众人在心里握拳——怎么又和王家扯上关系了?说话只说一半好想揍他啊啊啊!

  最终赵爵决定,“去佛院!”

  赵爵起身,拒绝了侍从递上来的斗篷,“今天换深色的。”

  侍从转身取了个深蓝色的斗篷,为赵爵披上,又抱了神兔过来。

  谁知赵爵又拒绝了,“今天不带她了。”

  神兔红色的小眼睛闪过委屈,收回要抱抱的爪子,一扭身,用屁股对着赵爵,明显是在闹脾气。

  展昭捏捏兔耳朵,这只兔子简直迷之聪慧,搞不好真的精通政斗宫斗什么的。

  (= ̄ω ̄=)有机会一定要见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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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人住在佛院,就是展昭一直想看的院子。

  刚走到院门口,就闻到一种好闻的檀香味儿,是常年礼佛才能沉淀下的味道。既然是佛院,自然少不了得道高僧,只是这院子里的高僧不爱见人,连赵爵都没见过他几次,存在感成迷。

  卫冕皱了皱鼻子,这个味道好像在哪闻到过?

  但凡习武之人,五感都比一般人强,卫冕由于先天视力的缺陷,反而在听觉、嗅觉、触觉、味觉都比旁人强出数倍。尤其是嗅觉,隔着几个院子都能闻到血腥味儿,比狗鼻子更灵敏。

  佛院里非常安静,王太傅跪在佛前诵经,这人连诵经的时候都是一本正经的,那态度更像是对着老师背诵功课。赵爵站在他身后,望着他挺得笔直的脊背,忽然想起年少时,两人一起在先生坐下读书,这人也是永远正襟危坐,永远挺直脊背,永远目不斜视……

  王夫人坐在轮椅上微笑,就像个慈祥的胖阿姨。

  然而她面对着赵爵,背对着佛,脸上罩着阴影,总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你怎么来了?”

  赵爵道:“你不是不信佛吗。”

  王太傅诵经的声音停了,他微微侧过头,“从现在开始信,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来不及了。”赵爵的态度异常冷淡。

  “临时抱佛脚是没用的,更何况佛祖普度众生,岂会为了庇护一人而舍弃众生。你连这点慧根都没有,还是别念佛经了,回去念念三字经吧。三十年前我就告诉你,人之初性本善是骗人的,你现在总该信了吧。”

  王太傅笑了,“你还是老样子。”

  赵爵道:“可你却变了。”

  王太傅似是感慨,“谁又能永远不变呢……”

  王夫人艰难地推着轮椅靠近赵爵,“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你怎么来了。”

  赵爵只看着王太傅,“俊泽呢。”

  王太傅顿了顿才道:“我把他关在房中抄书,抄不完不能出来。”

  王夫人只是温柔地笑着,慢吞吞靠近赵爵。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你怎么来了。”

  她伸出手,似乎想拉住赵爵的斗篷,却被展昭用剑鞘挡了一下。

  展昭拽着赵爵后退,平时展昭平时迷迷糊糊的,关键时刻似乎特别敏锐。

  展昭第一眼看见王夫人时,就觉得这个阿姨有点怪,却说不上哪里怪。现在终于明白了,这个胖阿姨明显是神智不清的,她一直活在自己的意识中,上次之所以没看出来,是因为赵爵一直顺着她说话,而且没说几句话,就被王太傅打断了。

  这次赵爵不搭理她,她就不停重复一句话,根本走不出来。

  王夫人被展昭挡住,却并不气馁,“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你怎么来了。

  赵爵似乎被她问烦了,终于回答了这个问题。

  “我来问问你,你这些年杀了多少人。”

  这句话的语气,已经是肯定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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