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十三使徒 > 第一百二十七章.礼物
  这人是谁?

  秦煜不清楚,毕竟这会儿的他依旧还是那副死狗般的模样,就这样老老实实地趴在地上,与残砖烂瓦为伴,让自己的身心是尽数地被眼前的瓦砾所淹没。

  刘熠和烛姬(尉迟琉璃)同样不清楚,因为眼前的这股突变,是二人始料未及的事,可以说在这个陌生人出现之前,他俩的心态早已是变得各有各的想法了。

  就好比说刘熠,在这个陌生人尚未出现之前,他甚至已经是做好了要为朋友牺牲的准备,可是还没等他怎么样呢,却没料到,方才还犹如神兵般威风的孟破军,此刻也会有这般的下场,当真是应了那两个字,报应!

  天道好轮回啊

  苍天饶过谁!

  而对于烛姬(尉迟琉璃)来讲,她更加不清楚这个突然就冒出个脑袋的人是谁了。

  要知道,她此前的看法是,无论如何都要确保尉迟琉璃的身体不能出现致命性的破坏,如若有这个必要的话,她可以舍弃掉秦煜和刘熠,以确保自己能够帮尉迟琉璃护住她的这副身躯。

  可是随着陌生人的突然出现,随着孟破军就这么径直地给飞了出去,烛姬(尉迟琉璃)原本想要逃跑的计划,就可以稍加搁浅了。

  先看看情况,再制定策略!

  至于孟破军

  此时的他,其表情当真极为丰富,那下腹处的撕裂般剧痛,再伴随着他胃部所传来的那股拧着的胀痛,当真是让他的脸色给一瞬间被激红了。

  好不容易让自己是快速地从砖瓦地里爬了起来,却没料到,这为之的反应,竟会如此的大。

  “哇”

  只听到这一声令人酸牙的呕吐声,就这么从孟破军的喉咙眼儿里给传了出来。

  而本身就胃浅的烛姬(尉迟琉璃),在其听清楚了孟破军的这一连串儿的呕吐声后,她的表情也变得很是难看,从她那不断吞咽的模样,以及那不断用手按压着胸口的状态来看,她八成是听不了孟破军此刻所发出的声响。

  可以说,随着这个陌生人的出现,竟让本应出现杀戮的现场,是变得有些微妙起来了。

  他

  待此处的烟尘不再那般弥漫的时候,刘熠等人这才算是看清楚了这个陌生人的模样。

  从他的外形来看,应该是个成年男性,高挑的身高下,倒显得这个人看起来是有些精瘦的,也不知在那袭黑袍之下的身子骨,是否长着肌肉,还是说就单纯的是皮包骨的瘦猴儿。

  他并未让自己像书中所描绘大侠那般去打扮着自己,反倒是将自己的头发给高高的束了起来,有点像蓉月老喜欢扎的高马尾,但若要仔细来看,还是能看出二者的不同来。

  除了那个看似有些像玉制材质的发箍在束着头发外,在他的脑袋上,就再也看不到其余的装饰了,简简单单,却又能在这样的简单中体现出质朴与真实的韵味来。

  刘熠等人是看不清他的长相的,而之所以会这样,全是因为在他的脸上,此时正佩戴着一副纯黑色的面具,面具的款式也不像烛姬(尉迟琉璃)的那副白色异鬼面具般夸张,反倒就只是个简简单单的面具,除去那俩窟窿眼儿是用来观察的外,至于鼻子,至于嘴巴,就都被面具的材质给遮掩的严严实实的了。

  不过这并不影响刘熠的观察,毕竟是常年耍弓的人,这个眼里劲儿还是在这些年的训练中是给锻炼出来了。

  所以这会儿的刘熠,就能看到一些烛姬(尉迟琉璃)所无法看清楚的真相。

  毕竟这人的视力,一部分源于天生,一部分则源于往后,从烛姬(尉迟琉璃)那看一些稍微远一点儿的景,她都得眯着眼睛去看的样子来分析的话,这个来自锦州的大姑娘,十有八九是个近视眼。

  再反观秦煜

  算了,这会儿的秦煜已经很可怜了,就让他趴在地上再多歇上一会儿吧!

  重新去讲刘熠!

  地炎宗好刀,但是真正让地炎宗在龙寰这个大染缸里站稳脚跟的,却是他们家那独步于天下的精妙弓法。

  所以在地炎宗的体系内,这眼神儿好使的人,就是要比那些眼神儿不好使的人,其所拥有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当然了,兰家的闺女是个例外。

  要知道,在天赐的天赋面前,近不近视的,其实也没有那么重要!

  毕竟刘熠已经算得上是地炎宗的天纵之才了,不到二十的他,就已经能熟练地驾驭幽月箭的前两式了,更可以通过憋气的办法,是让自己在极短的时间内去完成二连发的壮举。

  而当年的刘天清学会二连发的时候,其年岁是要比此时

  的刘熠还要大了近乎五六岁呢,所以由此可能够推断得出来,只要他肯努力,只要他肯坚持,只要他肯上进,那么他这位后起之秀,其未来的成就一定会比他的老子刘天清要高得多。

  只不过现实往往喜欢打人的脸,就好比刘熠,在地炎宗的体系内,他可是差点儿没将刘天清的脸给打肿了。

  只因刘熠在新婚之夜,连夜翻墙逃了,将新娘子一个人给扔在了厢房之中,就这么毫无底线,毫无保留,丝毫没有担当地跑了。

  没人清楚刘天清为何会纵容刘熠的逃婚行为,更没人清楚,这位老父亲那会儿的怎么想的,唯一能知晓的是,自那以后,刘家这一系的人,都因为刘熠这个大孝子,是在地炎宗彻底地抬不起头来了。

  至于刘天清这位老父亲,更是差点儿就给兰健当场磕头了,并当着整个家族人的面,是撂下了一句狠话。

  不把刘熠的狗腿打断,他就不姓刘!

  好家伙

  这话好好品一品!

  至于老兰家的闺女

  可怜的兰汐,本就别了一肚子的怨气,结果这倒好,一夜之间,自己竟成了风云的中心,成为了地炎宗百年之中最大的笑柄,而这一切的根源,都出在了自己的丈夫身上,都源于这个该死的刘熠。

  毕竟相较之刘熠,兰汐对于地炎宗的重要性,那才是实打实的,十二三的年纪,就已经能跟刘福这样的强者对垒,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能逼得刘福为之缴械投降,再加上那在弓马上独一份的超高天赋,这就让还是孩童的她,就老早的被刘天清这个大大咧咧的男人给相中了。

  而后再刘天清的亲自教授下,不到十六的兰汐,就已经能很熟练地去使用四连发了,也就是说,这边儿的刘熠刚能崩出一箭,那边儿的她就已经是第四箭搭弦了。

  所以刘天清才会厚着脸皮得去不断地舔兰健的腚,就如同个哈巴狗一样,而他之所以这样做,全是为了他膝下的那个大孝子刘熠。

  要知道,就算是现在的刘熠,都不可能是刘福的对手,更别说想要逼迫刘福去缴械投降一说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刘熠还不能算是一无是处的人,最起码在这会儿,他的视力,就成为了他傲人的一种资本了,因为现场之中也就只有他,能看清楚扬尘之中的这个陌生人究竟长得什么样。

  于黑色的面具之下,是拥有着一双宛若星辰的双眼

  于双眼之中,刘熠更是看到了那久违的璀璨之光!

  刘熠很清楚,能拥有这般明亮眼神的人,其心中所向往的那个世界,会更加恢宏的。

  忽然,刘熠感觉到,有一股目光,此时正盯着自己看,这样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因为在这一刻,他就觉得自己仿佛就跟没穿衣服一样,就这般浑身赤(裸)的任人观赏,这样的错觉,让他的心底开始发毛,等到他鼓起了勇气,是选择与身前的人为之对视的时候,却发现对方的目光,早已落到了秦煜所在的方向去了。

  为什么?

  一时间,刘熠感到极为诧异。

  他不明白,为何眼前的这个陌生人,会选择出手击飞孟破军,会选择救下自己这些人,可又为何在方才的对视下,他竟能从对方的眼神里是感受到宛若天地之气的杀意,这样的杀意,竟能让他产生一种错觉,产生出一种如若不死就愧对天地的这种错觉。

  对此刘熠真的很不理解!

  又要救?

  又要杀?

  这不太矛盾了些吗?

  然而此时的刘熠也明白,这好不容易才换回的宁静,乃是秦煜用自己的血肉拼回来的,既然是拼回来的,那边不能让这份结果被浪费掉,既然眼下的孟破军还尚未完全恢复,那留给自己的时间,也就是极为有限的了。

  先去救尉迟琉璃!

  想到,即办,这便是刘熠的风格,虽说平日里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可是一旦认真起来,那还是很有魅力的。

  最起码从这会儿来看,他还算得上是一位顶天立地有担当的男人。

  现在,将视野拉至秦煜这方

  一袭黑袍的他,就这般瞬间来到了秦煜的面前,看着此刻依旧趴着地上一动不动的秦煜,他的眼神里,多了一丝的苦恼,也多了一丝的忧虑,不过更多的,还是那不断频闪得精光,以及那不断扩散的兴奋。

  或许在他的眼里,秦煜当真是一个值得被他所研发的种子。

  快速地将自己腰上所一直挂着的一个小皮囊给解了下来,然后就这么拖在手中,待一阵蠕来蠕去的动静是顺着小皮囊的边缘显现,他眼底的那份疯狂,是更为炽烈了。

  不一会,一个浑身赤红的小家伙儿,就这么顺着小皮囊的封口处是缓缓爬了出来,待完全盘于他的手中的时候,这才看清楚,原来在他手中所盘着的,竟是一条似龙非龙,似蛇非蛇的奇异物种。

  小家伙通体赤红,浑身上下长满了鳞片,虽说此时的这些鳞片看上去还略显得有些柔软,不过相信只要给予小家伙足够的生长时间,那么这些覆盖于身体上的鳞片,迟早都会成为龙鳞一般的坚硬存在的。

  至于小家伙的头部,则有两处微微的隆起,就好似在脑门儿处的地方,是长着两个肉疙瘩一样,也不晓得这样的肉疙瘩,日后会不会戳破这层幼鳞,然后成长为两根独树一帜的犄角。

  此时的小家伙还没有足,它就只能跟条蛇一般,是安静地盘踞在他的手心之中,直至他快速地蹲在了地上,然后将手中的小家伙给微微抖落在了秦煜的后脖颈处。

  “吃饭了”

  看着小家伙儿那有气无力的模样,他的眼里竟多了几分忧愁,不过等到他用指尖是直接刺破了秦煜的后脖颈处,当那缕嫣红的血是顺着秦煜的脖颈滑落于领口的时候,原本还没精打采的小家伙儿,竟一瞬间就好似活过来了一般。

  猛地张开那尚未长满尖牙的口,然后就这么直接朝着秦煜的后脖颈处狠狠咬去。

  而看到这一幕的他,眼里竟闪过了一丝的欣慰。

  秦家小子

  接受我的这份馈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