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她不想让小少爷收到伤害
或许小孩子天性如此,对于侵入自己领地的同龄人总是特别敏感。
小少爷紧紧盯着餐桌前陌生少年,凤眸含着敌意:“娘,他是谁?”
“他是一个远房亲戚家的。”冯月娥正不知该怎么回答,老太太先开了口。
拿起筷子帮骆庭琛夹了块鸡腿肉放碗里,和颜悦色的说:“家里出了变故,在咱们家借住一段日子。”
小少爷紧紧盯着少年,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
沈清欢记得这少年,就是跪在女人身体前哭着喊娘的那个。
她不知道这少年是什么来路,不过老太太允许他同骆家的主人坐在一张餐桌上吃饭,身份就不会简单。
见小少爷还在紧紧的盯着少年不肯吃饭,沈清欢端起碗筷:“小少爷,吃饭了,来,张口。”
小少爷下意识的张开小嘴,眼睛还是紧紧盯着少年。
陌生的环境少年本来就局促,被小少爷这么一盯着更是紧张的不知该做什么,桌子下的手紧紧的绞在一起,目光充满胆怯。
“思仲,吃饭。”老太太一边夹菜一边漫不经心的开口。
少年微微颔了下首,这才拿起筷子。
少年名叫‘思仲’,思念子仲之意,因为骆正明的字为子仲,所以他娘亲给他取了这个名字。
这还是下午的时候老太太问的。
看得出来思仲很拘谨,只是低头扒饭,没有夹一筷子菜,沈清欢只顾着喂那小人,因为那小人一直紧紧盯着思仲,不肯自己吃饭。
老太太在说了那一句‘吃饭’之后,便自顾的吃自己的,像是没看见思仲只是低头扒饭一样。
梅艳秋也是食不言寝不语,和自己不相干的人和事,懒得搭理。
冯月娥就更不会关心了,威胁到自己宝贝儿子的人,她才不会滥用好心呢。
温慧贤终究是看不下去,叹了一声夹了一块鸡肉放进思仲的碗里。
“这孩子,怎么光顾着吃饭呢,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吃菜怎么行。”
“谢谢。”思仲倒是挺有礼节,对着温慧贤点了点头勉强的扯了下唇。
“做娘的想不开,真是苦了当孩子的。”
温慧贤同情心泛滥,又连着帮思仲夹了几筷子菜,换来了冯月娥不满的目光和梅艳秋一声嗤笑。
以往骆家吃饭也是食不言,然而小少爷才不管这些,一边吃饭一张小嘴叭叭个不停,气氛倒也热闹。
如今因为思仲的加入,餐桌上的气氛明显的变得沉闷。
沈清欢不知道这思仲是什么来路,但她看得出来,大夫人和这个叫思仲的少年不对盘,甚至偶尔瞥向思仲的眼神都是恨不得让这个思仲马上消失。
小少爷一直警惕的盯着思仲,完全忘记了投喂自己媳妇,而沈清欢究竟是思想成熟,行为谨慎,在小少爷说吃饱之后她便将小少爷吃剩的饭菜打扫了,虽然只垫个底也没敢让丫鬟给添饭。
饿一顿也不会死,别再因为一顿饭再惹麻烦上身,那可就不值了。
白天发生了那样的事,看这个叫思仲的少年眼睛都哭肿了,他叫娘的那个女人应该是凉凉了。
这个节骨眼上还是谨慎点好,免得老太太把邪火发泄在自己身上。
“小少爷,咱们回去?”
气氛不对劲,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嗯。”小人答应着,眼睛还是盯着思仲。
思仲吃饭很慢,因为认生,一小口一小口的,眼睛也是怯怯的看着小少爷。
沈清欢把小少爷从凳子上抱下来,对着几个女主人微微一揖:“老太太,大夫人,二姨娘,三姨娘,清欢带小少爷先回去了。”
老太太‘嗯’了一声,脸色阴沉,没再像以往一样眉开眼笑的和小少爷道别。
小少爷的注意力虽然一直在思仲身上,沈清欢拉着她准备离开之际还是从桌子上抓了两个地瓜,塞进沈清欢手里。
沈清欢始料未及,不知道小少爷是没吃饱还是想怎样,直到走出大厅脱离老太太的视线,小少爷才说:“快点吃,回到院子里二妮看见了又该馋了。”
这个季节地瓜还没成熟,这些还是老太太心疼宝贝孙子,知道宝贝孙子喜欢吃地瓜,所以放在菜窖里储存的。
沈清欢以为小少爷已经忘了自己没吃饭,原来小人都记得。
心情无法形容,小人总是不经意间让她感动。
明知道小少爷是关心她没有吃晚饭,沈清欢还是故意的问:“庭琛是特意给我拿的吗?”
小少爷翻起的白眼不要太嫌弃:“明知故问。”
“原来真是给我拿的呀。”沈清欢心里美美的,被小人关心的感觉确实不错。
剥了皮咬了一口,故意装作享受的眯了眼睛:“真甜。”
沈清欢的讨好不仅没有讨得小少爷开心,反而还被数落了。
“我看你真是摔傻了,我不帮你夹吃的,你自己也不知道吃饭。”
沈清欢默。
那种情况下她敢造次吗。
“我就不应该管你,饿死你好了!”小少爷说着最很的话,可是所作所为却是十足暖男。
沈清欢忍不住逗他:“把我饿死了你不是没有媳妇了?”
小少爷不高兴的瞪沈清欢一眼,也没再数落。
沈清欢两手捧着地瓜,一边走路一边啃,小少爷走在她身旁,眉头纠结在一起,像是在思考什么。
走了一段路之后小少爷忍不住问:“清欢,那个思仲要住多长时间才走?”
“我怎么知道。”沈清欢啃着地瓜,漫不经心的回答。
其实心里已经有了某种猜测,做娘的撞死在大门外,儿子如愿的进了骆家,还坐上主桌和老太太一起吃饭,宅斗剧里都是这种烂大街的桥段。
这个叫思仲的少年说不定就是小少爷他亲爹在外面惹的风流债生下的种。
肯定是老太太不肯让她们母子进骆家的大门,那女人只好以命相搏,用自己性命为自己儿子正名。
沈清欢倒是很佩服那女人,换做是她可做不到。
什么都没有自己的生命重要。
她可以凭自己的实力为后代创造财富,根本不会蠢到用性命去赌。
“庭琛,你喜欢那个思仲小哥哥吗?”沈清欢试探的问。
那个思仲小朋友看着也就十多岁,小少爷这么大的孩子就喜欢和比自己大一些的孩子玩。
比如她和二妮。
如果小少爷喜欢那个思仲,她可是要劝着点了,毕竟人家亲娘可是死在你家大门前的,心里不可能没有想法。
要是对小少爷做出点什么,吃不了兜着走的还是她。
而且她也不想小少爷收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