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林默在这世上对谁心怀愧疚的话, 那必然有一个林仙儿。
想想当初丢她一个人在江南,说实话,挺不负责任的, 那时林默本身压力就很大,没法子也没精力去教育她,更管不了她, 同时又不敢去面对她的“弃恶从善”。林默会想,将来仙儿要是作恶怎么办?自己会大义灭亲吗?会将她绳之以法吗?林默给了自己一个答案, 不会。
非但不会,自己或许还会包庇她,是非与情感之间, 她往往会选择后者。所以,她决定在建立更深的感情基础前还是离开, 眼不见为净。
到底心怀愧疚,在东京稳定下来之后,林默每个月都会给林仙儿寄一些钱财衣物,仙儿也经常给她写信联络感情, 信大概可分成三大类, 一类是美食风景篇, 一类的慰问近况篇,还有一类是男人篇。
男人篇是其它两篇总和的四倍。
她总会在信里说自己遇到了什么样的男人, 对她如何如何好, 自己是如何如何的犹豫不决,这个男人的老婆又是如何的刁钻怨毒,这个男人的兄弟又是如何的垂涎自己,零零碎碎好几十页,看得林默脑瓜子嗡嗡的。
林仙儿战果颇丰, 据不完全统计,至今为止,已有八个男人为她抛妻弃子,二十六个男人为她与人决斗,三十四个男人为她痴心不悔,数不清多少人在她的小院门口怅惘徘徊,只为见她一面。
林默能怎么样呢,她只能在下次寄钱的时候附带几盒小雨衣,殷殷嘱咐她注意尺度,注意一下人伦道德。
她已经有了相当经验,摸一下信的厚度就约莫知道里面的内容,上手一模,嗯……应该是集三篇内容之大成者。
回神侯府她拆开一看,果然,厚厚一沓信只有开篇头一句算是人话。
“吾姐亲启,近来少问,安否?”
然后就是一个十八岁少女的凡尔赛日常,比如江南的好吃的简直太多了,我怎么吃这么多都不见胖呢?我的腰好细真是好苦恼,江南的夏天真是好热好热的,太阳好大好大的,我怎么晒都不黑真的好好难过哦,还有,追求我的人真是太多太多,他们总是送我金银财宝,屋子都要堆不下了,我只要笑一笑,他们就像得到了莫大的恩赐,恨不得立刻为我死去,唉,上天为何要这样对待我?
后面再跟一句,姐姐是怎么解决这种烦恼的呢?
林默想说自己并没有这样的烦恼,她白天动得多,消耗大,自然瘦,夏天为了防晒,她二十多种防嗮霜换着擦,还是肉眼可见的黑了好几度。也并没有男人为了她要生要死……好像是有那么一两个,但只要她拒绝得快,烦恼就追不上她。
回信写了两张纸林默才反过味儿来,小丫头这是在跟她显摆呢?
两张纸团团扔了,林默想想,写道:“人心险恶,不得不防,保重自身,当心反噬。”
吹干墨迹,林默又觉得轻飘飘的几句话小丫头未必能放在眼里,还是放在身边看着她比较好。
正所谓远香近臭,以前跟着她,她觉得小丫头无可救药,时间久了,她又觉得,这个小丫头心眼不坏,就是三观有点歪,努努力还能挽救。
反正她都要走了,走之前,再试一次。
正出神,橘猫突然从桌子滚到地上叫起来,一声接着一声,圆滚滚的身子莫名抽搐,猫毛也跟着炸开,不一会就开始呕吐,林默心里一咯噔,立刻想到罗玉,不是,玉罗刹喂的药!他该不会要毒死他的猫儿子?
还是……他会不会是想借着猫来毒死她?林默知道有一种毒是可以借着人或动物的尸体发散的,她警铃大作,立刻戴上口罩,用肥皂疯狂洗手,再带上手套,穿上隔离服,抱起猫猫飞奔出去。
神侯府新住进来一个大夫,年纪不到四十,面相着急了点,两鬓也已花白。据说是老字号温家出身,医毒双绝,能识便天下奇毒,是前两天冷血外出办案子带回来的重要人证。
林默风风火火跑过去框框敲门,那头温大夫打着哈欠披头散发耷拉着眼,一开门就嘟囔开来:“哪个不长眼的半夜中毒扰我清梦?最好是天下奇毒,不然……”
“不然什么?”林默问。
温大夫话到一半卡了壳,耷拉着的眼立时瞪大三倍,魔王半夜敲门,他这是造了什么孽要遭此报应?结结巴巴道:“不然……不然……”
林默没让他不然下去,抱着猫从怀里掏出一只口罩:“您先戴上,这毒可能传染。”
温大夫脖儿一抻,小小声的“切”,嘟囔道:“哪个温家人能中毒也是天下奇闻了。”虽嘟囔着,仍接过口罩戴上,“林姑娘请坐,我先给你把把脉,你可有哪里不适?”
“不是我,是它。”猫猫被举起,喵喵个不停。
温大夫的脸黑了,而且是火速黑下去,他不说话,用鼻子哼出来的气表达对兽医这一行的抗议。
林默心领神会,忙道:“我没有把您当兽医的意思,刚才它被人下了毒,我怀疑是那种利用尸体挥发的毒,您能检查出来吗?我的猫还有救吗?”
听到这种毒,温大夫的脸色才缓和几分,略一思忖,扬起下巴道:“能是能,但得取血,你肯?”
这话说的,取血正常,就算现代医院体个检还得抽血呢,更何况古代?抽血化验这么先进的事林默有什么不肯的?她兑了支针管出来,二话不说扎猫身上,猫儿嗷一声拼命挣扎,却被掐住命运的后颈肉。
“您看这些够不够?”
温大夫没说话,温大夫又陷入了沉思。
林默再次心领神会,“这种针筒我还有好多,什么型号都有,你要是喜欢我可以多送你几只。”
“嗯,你要是多的话,我也不是不能收。”温大夫矜持着拿走血,眼睛几乎这把一积分一大把的破塑料针筒盯出个洞。
神器啊!这是取血神器啊!不用切开皮肤,伤口小到看不见!
温家人毕竟是温家人,他先是将猫血滴入一个红色粉末里,静置,又滴入纸上,并加入绿色膏状物静置,最后又在蜡烛上滴一滴。过了一会,红色粉末变绿,绿色膏状物变红,他又把这两者混在一起放在一个铜片上,用镊子夹着铜片在蜡烛上烤。
一股酸溜溜的味道蔓延开,不重,但也不好闻。
林默在原有的口罩上又加了一层,小心翼翼地问:“怎么样?”
温大夫道:“摘下来,猫没事。”
“没事?可它刚刚……”
“呕吐对?”
林默道:“对对对,不仅呕吐,还直抽抽呢。”
“正常。”温大夫道:“它吃了驱虫药,而且是比较珍贵的一种驱虫药,有这种反应是正常的。”
温大夫已经在开窗通风并洗手了。
林默有点脸红,是她小人之心了,但也不能怪她对不对?要没这点警惕之心她早死一百八十回了。
温大夫接着道:“你抱它来找我是对的,这驱虫药虽然没毒,可里面有一位寒箐草,你千万要记得,一旦长久的闻寒箐草的味道就断断不能碰千秋香,两者若是相遇,会散发出一股淡淡的甜味,长久接触寒箐草的人嗅之必死,而且会在半个时辰内万分痛苦的死去,无药可解。”
无药可解这四个字让林默的心蹦达的比猫还欢实,她就知道玉罗刹不安好心!“千秋香?易得吗?”
温大夫摇头笑道:“也是我多虑了,千秋香可跟易得二字不沾半点边儿。它要用五百五十年的枯松,五百五十年的寒梅再加五百五十年的古竹导成粉末,再加龙涎香、隔年雪、初夏雨、瓦片霜,再在纯黄铜的炉子里用旺火炼制七个时辰,直到练成晶莹剔透的粉末方成,差上一毫一厘都不行。
说来惭愧,温家枉为武林第一制毒世家,这千秋香百十年里竟无一人炼成过,也只存于温家的古书里罢了。”
林默放心了,连温家都炼不出来别人更不可能,这五百年又五百年的,听着都费劲,谁会闲出屁来弄那个东西?
回去睡觉。
第二天早上,新的陪练来了。
没错,即便林默到了这种称神地步,诸葛正我依然认为她需要陪练。
这次练的是经验和见识。
白衣公子手持折扇翩翩玉立在庭院里,留给林默一个潇洒的背影,仿佛再说:猜猜我是谁。
林默咬唇,闭上眼静默一会,微笑道:“楚留香?”
白衣公子回头,果然是楚留香。
这么久不见,他看上去更帅了,也晒得更黑了,两道剑眉入鬓,一双眼中含着如水般的风度,他在朝林默笑,露出一口白牙。
“我新的陪练是你啊。”
“是我。”楚留香笑道:“听闻林姑娘月前一剑破金辽,当着金国国主的面写下勿谓言之不预也这七个字,楚某实在钦佩之至。”
林默最怕听这种恭维,手指头绞裙子,强撑着干笑道:“哈哈哈,是吗,哈哈哈。”
楚留香接着道:“听闻林姑娘除了月前幽州之行外一直不曾出门,有想去的地方吗?”
林默莞尔一笑:“香帅的意思是,无论我想去哪你都陪同喽?”
“不错。”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困在一隅之地可万万涨不了经验见识。
“我不知道去哪好,香帅有推荐的地方吗?”
楚留香折扇拍在额头上,“不如去看看陆小凤。”
“啊?”
“他有危险。”
“啊?”
楚留香道:“他在被人追杀,此事整个江湖都传开了,你莫非还不知道?”
林默觉得自己忽然变成了小傻子,她只会“啊?”反应了一会,见楚留香不像开玩笑的样子,犹疑道:“谁要追杀他啊?”
或者说,谁能让陆小凤陷入危险之中?
楚留香道:“西门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