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谢地,跟凌清冽吃的这顿饭,总算是没有吃出什么幺蛾子来。
因为他们到的时间比较早,也就下午四点来钟,吉祥街虽然开始热闹了,但火锅店里的人还不算多,所以这顿饭也算吃得比较清静。凌清冽和李赫都是比较能吃辣的,两个人也是吃得最嗨,康行健吃辣的不行,没一会就眼泪汪汪的不停喝水,赵金珠还行,但吃得比较秀气,整个桌子,就李赫和凌清冽吃得满嘴通红还大呼小叫的。
不过吃火锅也要像他们这样热闹才行,像赵金珠那样太斯文了,就没有吃火锅的感觉。她自己吃得很少,就那样看着李赫和凌清冽快乐的聊着天,不自觉的,就带着一点淡淡的笑。这样的场景,对她而言似乎就没有经历过,对于这个从小过得有些清苦的小女孩来说,这样的场景,就是她一直想要的家的感觉。
康行健现在对李赫也是佩服得不要不要的了,本来作为同龄的少年,而且同样也是在学校里很招女孩子欢迎的少年,对于李赫高二下突然出现的风头要说没有一点羡慕嫉妒恨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接触得越久,共同经历过的事情越多,心里那种小嫉妒也就被冲淡了。男孩的世界毕竟比女孩要开阔一些,康行健记得的,就是李赫帮他打了一架,给他出主意去追郁芷涵,和他在球场上并肩战斗,而且处得越久,他越发现李赫和他们的同龄人有很大的不同,他的成熟稳重明显的走在他们这些少年的前面,可他又有着他们一样骚动的内心,当他在云杉县的乡村公路上走下斜坡去救人的时候,那个雨中挺拔的身影让身为男孩的康行健也为之震动,创办这个家园网络,让康行健看到了李赫更为超前的一面,而两个人猥琐的聊了一晚,天亮了各自去洗内裤,又让康行健觉得眼前这个家伙又丝毫没有距离感。
对于李赫,康行健并没有什么纳头便拜的冲动,却真真实实的觉得,这是个可以称之为兄弟的人。康行健有些拿不住自己和郁芷涵的以后会怎么样,但是他知道自己大学是一定要来省城上学的,就算不能跟李赫一个学校,却也因为家园网络的关系,他能和李赫更多的走近。当然康行健想要更多的走近李赫,并不是对他的好奇,他没有那么基,他想的是,更靠近李赫,他也能学到更多的新鲜点子,总有一天,他也能够成为和李赫并肩而立的战友。
这是康行健对友谊的理解,信任,信赖,却不会去依赖。
当然李赫并不知道吃火锅吃得眼泪汪汪的康行健这个时候正在想些什么,他只是个重生者,并没有在重生的时候自带大脑透视功能。这顿饭他们前前后后吃了两个小时,在大冬天里吃火锅确实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一直到吃饭的高峰到来,火锅店里吵嚷得他们想要说话只能用喊的时候,他们才心满意足的从火锅店里走出去。
冬天黑得早,这时候的吉祥街,早已经华灯初上,各种夜市小吃的摊子也已经铺开。按照凌清冽的计划,吃了火锅他们还要接着吃小吃的,结果火锅吃得太饱,只能先沿着吉祥街的外围散步,准备等肚子空下来,再杀回去吃第二场。
这时候迎面走来一个卖花的小女孩,在这大冬天的,抱着一束包装简陋,看起来也并不新鲜的玫瑰花沿街叫卖。看到李赫他们四个人正好两两成对,就加快了步子向他们走来。这个情景让李赫想起了他曾经看过的一个网文,小说里也写到了这条吉祥街,男女主角也曾经到这条街来吃小吃,然后遇到一个卖花的女孩,那个男主抠门的跟小女孩讨价还价,买下来的花送了女主一朵,还剩了一朵要拿去送给别人,不然就不划算。
然而那个猥琐的男主不但获得了女主的芳心,甚至同时收获了几个绝世倾城的女子的爱恋。那是李赫看过的最猥琐的一本都市小说,也是最特别的一本都市小说,以至于重生到了现在,他还记得那本叫做《本色警察》的猥琐都市书。但到底是小说啊,李赫这时就想,在真实的世界里这么抠门,以他自己的切身经验来看,不要说撩到女神,就是路边的小妹妹,也会很鄙弃他的。
于是当那个卖花的小女孩走到面前的时候,李赫很拉风的说:“行了,什么都不要说,你的花我全部都买了。”
小女孩看了李赫几秒钟,然后转头就走。
我去,李赫有点傻眼,这尼玛是什么节奏?难道装土豪就这么不受待见,非要要像那本书里的猥琐男主那样不走寻常路才行?
但是那个小女孩没有走多远,转了个弯以后很快又绕出来,不过这一次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她带着两个眼白向上,面带凶光的青年男人,推着一个手推车的玫瑰花来到李赫面前,说:“那个谁,你说要把我的花全买了的,哪,都在这里,可别说我坑你。”她看了一眼穿着制服的凌清冽,说:“警察姐姐可以作证,他刚才是这么说的。”
“哈哈哈哈哈哈!”面对着这么明显的敲诈勒索,身为警察的凌清冽不但没有支持正义,反而是很不厚道的哈哈大笑起来,她快乐的伸脚踢了李赫一脚,说:“我叫你装,我叫你装,这些装出毛病来了吧?自己惹的事,自己解决,别报警,这事警方不受理。”
李赫也真的是醉了,只能很不情愿的问:“你这花多少钱一枝?给个实价啊,别趁机敲诈,你看你这花都蔫了。”
小女孩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说:“放心,绝对给你个最低价。”
就在卖花的小女孩一枝一枝的给李赫数着蔫吧的玫瑰花的时候,街道的尽头却传来一阵吵嚷声。而且很快的就有很多人围了过去,李赫本来是不想去看什么热闹的,他一向也不是好奇心很重的人,何况这种街头吵闹,不是食客和摊主起了纠纷,就是食客与食客之间互相不对眼,这种事不管在哪,不管在那个时代都在发生,实在提不起他的兴趣。他倒是想看看那个卖花的小女孩这么数来数去的,会不会给他数出一千枝玫瑰花来。
谁知道小女孩看到那边有热闹,她刚数到300枝,竟然把剩下没有数的玫瑰花往前一推,说:“行了就300吧,剩下的都送你了!3块钱一枝,你给900!”
“900你个头啊!”李赫也是想也不想的就说:“500!你蒙我的,这些花你就是从垃圾堆里捡出来的!”
“500就500!”小女孩倒也是豪放,伸手拿钱走人,没有什么能阻止她去看热闹的心。
李赫叹了口气,说:“看吧,这就是迅哥批判过的看客心态,你们说迅哥那时代都过去大半个世纪了,为什么我们的国人还是这么没长进?走吧,我们不去凑这个热闹。金珠来我们把这些花里面还好着的捡出来,拿回家去晾干,可以泡水喝。”
凌清冽不可思议的说:“你不是买来送我的?”
李赫说:“送啊,金珠也送,回头还挑一些好的送我妈……呃,你那样看我是什么意思?”
凌清冽看着李赫,说:“没什么意思,就是不想跟你说话了。”
街那边似乎是打起来了,有人在喊报警,凌清冽穿着制服呢,这就不是愿不愿意去看热闹的事情了。她白了一眼李赫,大步的走向那围了很多人的闹事地点。李赫没办法,也只能跟着去,李赫去了,赵金珠和康行健自然也跟着去。有人看到凌清冽就喊警察来了警察来了,自然的就给她让开一条路。
凌清冽走进去了,看到路边停着一辆宝马,几辆各种牌子混杂的SUV,路中央倒着一辆摩托车,然后一群男人正围殴着一个男青年,男青年的旁边还有一个女孩正焦急的央求着那些男人不要再打。这种街头套路没什么好说的,凌清冽想也没想就走过去,大声的喊:“警察!都住手!”
听到“警察”两个字的时候,倒是有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扭头看了她一眼,那是个穿着得体,看起来很有一种成功范儿的男人,旁边还有一个花枝招展的年轻女人。很显然,对于单枪匹马的过来,而且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文职警员的凌清冽,那个男人就是三个字:不买账。不但不买账,还指着场中央那个挨打的青年说:“别停,谁停谁滚蛋!”
凌清冽顿时就怒了,这叫公然藐视警务人员有没有?真以为自己开一辆宝马车就可以横着走了?好吧,既然你们不买账,那我也不废话!
凌清冽是真不废话,根本没有把电视剧里那些耳熟能详的台词甩出来,脚下一蹬,冲起来就一脚踢开了一个打人的男人。
“卧槽!”旁边一个人似乎是打人打惯了,看到自己的同伴被踢开,扭头就是一怒,看到了凌清冽的警服愣了一下,但老板的话还在耳边回荡,一阵没把一个看起来文文秀秀的小女警当回事,倒也不想直接打坏他,伸手就想去扭她的胳膊。
可他刚伸出手,他那只手就被人从旁边扭住了,而且扭住他那人顺势用力的把他的胳膊往后一拧,这人吃痛,扭头就看到一个男孩样的面孔淡淡的笑着说:“你敢伸手碰她,想死啊?”
女警姐姐,跟你一起果然还是要摊上事儿的啊,你出来吃饭还要穿制服,你是有多爱你的制服?这就叫作死你造么?不过,不管你是不是作死,我总是会陪着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