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重来1976 > 第二百九十四章 六线小城的流行色
  白客领蒋艺过来的时候,坐的是火车。

  回去的时候为了让她体验一下坐飞机的感觉。

  白客就买了和孙媛同一天的飞机票。

  送走了孙媛之后,两人又在飞机场等了两个小时,坐上了回蓝城的飞机。

  白客回到家里的时候,正好白宾也回家了。

  去年年底,白宾拿到了博士学位。

  眼下,他也快从博士后工作站出站了。

  白客虽然是思想开放的二十一世纪人。

  可对二哥找洋妞儿做老婆这事儿还是不抱太大希望。

  总觉得洋妞儿比较随便,东方男人跟她们难有结果。

  结果却出乎白客的预料。

  白宾在回家之前,就跟金娜在米国注册结婚了。

  秦咏梅和白策想大操大办一番。

  可白宾却不肯,甚至都不肯旅行结婚。

  很快白客就知道原因了。

  金娜已经怀孕了,起码有四五个月的身孕。

  秦咏梅眼光毒辣,当然也一眼就看出来了。

  “哎呀!太好了,干脆就跟家住着吧,等生了,妈给你侍候月子。”

  白宁在一旁撇嘴:“当初还说给我侍候月子呢……”

  白宁生孩子时,秦咏梅也争先恐后地嚷嚷,要给她侍候月子。

  最后还是把大姨叫来才勉强救急。

  眼下,大姨离开了,白客也给白宁放长假了。

  白宁每天一个人侍候孩子,还是忙的不亦乐乎。

  听秦咏梅这么说,金娜面露恐惧之色:“不,不用了,我那边还有学业。”

  估计,金娜听白宾或者其他华人说过东方人坐月子的事儿了。

  对她们西方人来说,那一蹲监狱一般的过程实在太恐怖了。

  白宾也连忙说:“对啊,金娜还有学业没完成。”

  虽然金娜身体不便,不能像白宁结婚时那样大操大办。

  但还是摆了二十来桌,把亲戚朋友叫来庆贺一番。

  回米国之前,哥俩用了好几个晚上来核对账目。

  为了管理庞大的资金,白宾还在米国成了一家投资公司。

  “我现在除了苹果、微软、IBM,还投了柯达、摩托罗拉、思科、甲骨文……,你看,这几个。我尤其看好思科。创始人两口子我认识,他们发明的路由器简直是一场革命。估计再有两三年国内也可以轻松上网了。”

  “嗯,柯达就算了,他们开始走下坡路了。”

  “你是说数码相机吗?柯达在这方面仍然处于领先地位。”

  “放心吧,大企业病!他们不可能自己干掉自己。”

  “嗯,有道理。”

  “还有两支股票你可以大大地买入。”

  “哪两支?”

  “富兰克林资源,联合健康集团。”

  “联合健康我倒有注意,最近一二十年保险业会有大发展,确实潜力很大。可富兰克林……”

  “放心吧,如果微软能涨300倍,它就能增值600倍!”

  白宾不由得感叹:“你人在国内,知道的比我还多啊。”

  “哈哈,一般般了。”

  “可你对国内的情况好像了解不多啊?”

  “啥情况?”

  “最近国务院不是刚出台一个文件……”

  “什么文件?”

  “鼓励企业集团创办财务公司……”

  “哦,这几天跑来跑去把这事儿给忘了。”

  “眼下米国金融管理已经很严格健全了。相比之下国内简单多了,机会也更多……等你成立财务公司了,将来我们就很容易对接。”

  “好!我这就抓紧时间成立财务公司。”

  白宾走后,白客就连忙让陈理、蒋文东奔西跑办理财务公司的相关手续。

  由于太忙,他们俩晚上经常不回县城,直接住在市内。

  白客就时不时替蒋文送蒋艺回家。

  白客开车时没法跟蒋艺比划哑语。

  也只上车下车比划几下。

  蒋艺也是一上车就忙碌着,坐在副驾驶上摆弄打毛衣的毛线。

  最近一年,小城开始流行用羊绒毛线织东西。

  小城市就这样,一旦流行什么就一窝蜂。

  比如,去年突然流行起狼头来。

  男青年们都开始留狼头,不管自己是鞋拔子脸,还是嫩牛五方,统统都留一样的发型。

  这所谓的狼头是因为有个唱“北方的狼”的歌星留了这样的发型。

  大家就起名叫狼头。

  这发型属于长发,两鬓的头发全部剃掉,脑后的头发披散着。

  今年春天的时候全县又开始流行穿一种铅灰色的西服。

  一夜之间,满大街的老少爷们儿都争先恐后地穿着。

  也不管他留的是狼头还是大爆炸头,或者是寸头、光头。

  脚上也千奇百怪。

  有穿皮鞋的,有穿旅游鞋的,还有穿布鞋的。

  反正满大街都是这种铅灰色的人。

  就他妈像一群耗子精。

  最要命的是这些时髦的人看白客却比白客看他们更加的鄙夷不屑。

  仿佛白客是从其它年代穿越过来的。

  白客对这个年代,这个六线小城人们的审美真是磕磕够够。

  如果他有奇异博士那两下,就直接搓一个时空门,把他们扔到未来去。

  眼下,天气还热着呢,小城又开始流行搓羊绒毛线了。

  而且人们手里的毛线的颜色几乎一毛一样。

  都是那种接近于金黄的卡其色。

  或者应该叫香槟金、玫瑰金什么的吧。

  反正仿佛一夜之间,大家的审美都趋同了。

  都觉得这种颜色的羊绒毛线最漂亮。

  搓好了毛线,再用毛线打毛衣、打毛裤、打手套。

  蒋艺的手很巧,白客已经领教过了。

  别的不说,就说那个鞋垫儿吧。

  这么多年了,白客还是头一次穿上不会跑出来的鞋垫儿。

  不过,白客还是头一次看到蒋艺搓毛线,也不知她打毛衣什么水平。

  上车的时候随手比划几下,问了问她。

  蒋艺却有些害羞地比划:“以前只打过毛背心儿,还没打过毛衣。”

  白客比划着:“我找高手给你弄几个样子过来。”

  蒋艺使劲点头。

  隔了一天,正好风琴和霍大嫂回家了。

  白客就连忙向霍大嫂要了几个毛衣的样子。

  霍大嫂手很巧,不仅会织毛衣,还会画样子。

  很多款式都是他自己设计出来的。

  第二天上班时白客把样子带给蒋艺。

  蒋艺看了惊喜不已。

  比划着问白客:“你喜欢哪个?”

  白客心说关我毛事,这种屎黄色的玩意什么款式都不会好看。

  但还是礼貌地指了两种。

  蒋艺欣喜地离开了。

  没一会儿又拿着尺子回来了。

  在白客后背、肩膀、胳膊上比划着。

  白客开始还有些懵逼。

  但突然就明白了。

  我去!没搞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