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江流儿停下了手。
然后他问道:“听灵秀说,这个果子只要闻一下就能活三百六十岁,吃一颗就能活四万七千年,这个是不是真的?”
“我觉得应该是真的。”敖蕾想了想,点头道。
她想起了镇元子庄上的那棵大树,她从来没见过那么高的树。
那么高的树,长出来的果子不说天材地宝,也应该是奇珍异宝了。
这么想着,敖蕾又补充了一句:“那个镇元子很厉害,他的道观里不供三清,只奉天地,这么厉害的人培养出来的东西肯定不会差。”
“哦,那你觉得当皇帝的,一定要会画画或是弹钢琴吗?”江流儿随口说道,“还是说武功一定要天下第一?你怎么知道在某个领域很厉害的人,在其他领域就一定很强呢?或许这果子的功效其实是其他人吹捧出来的,并不能吃了就能活几万年,毕竟能吃上这果子的都是神仙吧?不见得给普通人吃了去。你们神仙每个人都能活个几千几万年什么的,随便虚报个数字,然后传得人多了,就被人当成了真理。”
“……师父,我觉得你只是想多了。”敖蕾叹了口气。
她现在突然间有点理解,为什么之前大师姐会说她和师父越来越像了。
江流儿没理会她,他突然间伸出了手,在小白龙的惊叫声中,将其中一个果子拿了起来。
被拿在手心的人参果,依旧是睁着小小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前面的人。
“师父,这下你得快点吃了。”敖蕾无奈地说道,“听大师姐说,人参果被摸到后,每过一盏茶(十分钟)的功夫就损耗八千年的精气,一炷香(一小时)后就会变成普通的果子,不再有那长命的功效。”
“哦,这说法还一套一套的?”
江流儿盯着那果子,将鼻子凑上前,闻了一下。
鼻尖透过一阵清香,如同微风拂过一般,顿时让人觉得神清气爽。
紧接着,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江流儿本来身上还有点朱青青肚子里胃液的臭味,被这股香味一吹,立马那些臭味就散了开来,片刻后他身上什么味道都没了,只留有一股清香,沁人心脾。
“现在我是不是就多活了三百六十年了?没想到这果子还有洗涤剂的作用。”江流儿撇开袖口闻了闻身上的味道,便是啧啧感叹了一声,扭头又问,“如果我再多闻几次,这个效果是不是能累积?比如说我连续闻了131次,累积47160年,超出了吃下去的年数,这样做是不是就比指直接吃要划算?”
敖蕾呆愣了片刻,叹道:“师父你脑洞一如既往大……这想一想就知道不可能的吧?”
“喂,你这光头和尚,唠唠叨叨的,不吃就给我。”
一边的朱青青,似乎是早就按耐不住了,一把从江流儿手中将那果子夺了去。
接着不由分说,她便是张大了口,将果子塞进了嘴——貌似是怕旁边的孙灵秀来抢,她吃得飞快,几乎是囫囵吞枣一般,就把那果子吞了下去。
“早就想尝尝这人参果的味儿了。”朱青青意犹未尽舔了舔唇,感叹道,“只可惜这果子是给玉帝三清那等人物吃的,当年位列仙班的时候,官位不够大,一直没吃上,今个儿总算饱了饱口腹……话说这果子是啥味的?”
说着,她眼巴巴地看着余下来的三颗果子,眼露绿光。
那人参果入口即化,她刚才又吃得太快,根本没仔细尝尝这果子是啥味。
见状,灵秀赶紧护住了包袱皮:“死母猪,就知道你贪吃,抢了一颗还不够?别想了!这两颗是我们的份,还有一颗是要救人的,你不想救高翠兰了吗?”
这话一出,这才想起了正经事。
他们去偷果子可不是为了给自己吃的,是为了救人。
“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快点回高老庄。”江流儿看了一眼天色,此时已是接近正午,“你们也别想着吃果子了,余下的两个果子当做备用,以免遭遇不测。”
“能遇到什么不测?”灵秀撇了撇嘴,这果子她可是连动都没动过呢。
江流儿摇了摇头:“不太清楚,但我总觉得不太妙,我觉得不该把高翠兰一人扔在那。”
“唔……师父说的话有道理。”朱青青亦是皱了皱眉,“村民愚昧,若是对翠兰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可就糟糕了。”
“……别的先别说,我只想知道,你突然间这个称呼,是什么鬼?”
“咦?我刚才没说吗?”朱青青故作惊讶道,“我之前拜了你们的师父为师,论辈分我现在是二徒弟,以后要跟着你们一道去取经的。”
“啥?”
灵秀和敖蕾才刚登上云,就差点从云端上摔下来。
“你说你拜了师父为师?”灵秀以为自己耳朵坏了,“以后要跟着我们一起去取经?”
“对啊,你说的二徒弟是怎么回事?”敖蕾接在灵秀后面说道,她有些不服气,“明明第二个来的是我,你是第三个来的!二徒弟应该是我!”
“哦,关于这一点……”朱青青抚了抚长及腰间的秀发,“其实我本来想当大师姐的,可惜被这母猴子捷足先登了。论本事嘛,我和她一同拜师斜月三星洞,我学的是天罡三十六变,她只有地煞七十二变,还学得不怎么样,所以我是不会怕她的。但我想想打架会伤了师姐师妹们的和气,所以只好委屈你喽。”
“……好吧。”
人家话都这么说了,小白龙垂头丧气,也只好认了。
说到底,还是她太弱,不能打,要实力强了谁敢欺负她?
“不要这个样子嘛,放心,小师妹,你二师姐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朱青青拍了拍她的脑袋,温言温语说道。
“喂,死母猪,不要揭人家老底!”一边的灵秀红了红脸,却是怒道,“你刚才说我七十二变学的不怎么样,那你也好不到哪去!区区一个指地成钢被师父一拳就破了,高级一点的神通你连门都摸不到边!”
“没文化,天罡三十六变,那是大神通,能跟你那地煞之法一样么?”
朱青青瞥了她一眼:“总之,我现在都屈尊当你师妹了,你还想怎么样?”
“你……”
孙灵秀气急,转头对师父问道:“师父,你为什么就突然收了这头母猪?她又好吃懒做,又喜爱打扮,吃得比干得多,又什么都不会,一有什么风吹草动跑得比谁都快,放这么个妖孽在身边,那是祸害!”
“我会洗衣,会做饭,会煮好吃的。”朱青青撇了撇嘴,“你又会什么?你才是什么都不会,披着女人的外表,还好意思在那里说。”
一边的江流儿,听了这话,却是眼前一亮:“你说你会做饭?”
“蒸、煮、煎、烤,样样精通。”朱青青肯定道,“就算是白豆腐,加点作料上去,我也能给你做出肉的味道!在天庭,我曾经当过玉帝的厨师,后来才被发掘出统领水军的才能,当上的天蓬元帅。”
于是江流儿当即拍板:“你以后就当我的二徒弟吧,取经之路缺你不可。”
“……”
“……”
“我、我不管了!你爱咋咋样!”
灵秀跺了跺脚,自个儿驾云,不知道往哪儿飞去了。
望着大师姐离去的背影,敖蕾叹了一声:“师父,你把她气走了。”
“没事,以她的性子,过一阵就会回来的。”江流儿摇了摇头。
事实上,他现在比较关心朱青青说的话。
她说她会做饭,能把豆腐做成肉,如果所言不假,那对整个取经队伍可是天大的福音。
为什么呢?
因为,目前的取经队伍,江流儿、孙灵秀、敖蕾,三个人,全都不会做饭!
嗯,他们迄今为止在野外吃过的食物,除了瓜果树皮,其他全都是用烤的,还经常烤砸。
江流儿还好,至少在金山寺做过杂役,虽然厨房事情不归他管,但没吃过猪肉至少见过猪跑,知道做饭要用到个柴米油盐酱醋茶……但归根到底,其实他也没做过饭,只是依葫芦画瓢,会烤几个地瓜罢了。
而其他两个人就更惨了。
敖蕾出生东海龙宫,是龙宫三公主,用民间的说法就是“大家闺秀”。大家闺秀断然是不可能自己下厨做饭的,以往丰盛的料理,全都是下人做好了端给她吃的。
而孙灵秀就更别提了,看她那副样子就知道不是做饭的料,估计糖和盐都能弄混。
有句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舌尖”才是中国人最大的追求。
这取经队伍里,其他会打架的、会嘴炮的、会神通的、见识多的、朋友广的等等等等,这些什么人都可以没有,就做饭的绝对不能没有!
“朱青青,以后就拜托你了。”江流儿语重心长地拍了拍青青姑娘的肩膀,“我代表两个徒弟,隆重欢迎你加入取经队伍,希望你能够学有所长。”
“放心吧,有我在,以后不会饿着你们。”朱青青笑道。
……
PS:母猪设定属于二设,当然,这里所有人物设定,都有二设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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