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的飞行时间很长。
程彻梦做到一半,稍稍醒了一次。身边赵清嶺倒是还睡得很沉,也还紧紧抓着他的爪爪。
空姐过来小小声问:“先生,喝什么吗?”
程彻:“水。”
他喝了水,缓解了一下喉咙的干渴,偷偷变了一下牵手的姿势。
胳膊真的已经不是酸,而是麻到快没知觉了。
这样等下飞机,怕不是要废?
可就算这样,也还是舍不得放手。
程彻是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在这么不舒服的状况下又沉沉睡着的。
梦境里,回忆继续。
时隔十年重逢,男神送程彻回家后,居然主动加了他的微信。
那晚程彻进门后,便一头栽进了床上,迫不及待认认真真翻过了一遍赵清嶺的朋友圈。
仔细看他发过的每一张照片,每一个动态,每一句话,每一个标点。
赵清嶺的朋友圈,大概是从五年前开始发的。
算起来,那应该是他在美国的最后一年。
那一年的时光,他的人生有纽约的霓虹街景,有东海岸的大海和美食,各种各样的road trip和表情夸张的外国友人,人生潇洒肆意。
继而,他回国了。
回国后多数时间也都在帝都魔都等大城市东奔西走、参加宴会的精彩人生。
程彻很清楚,很多时候曾经的熟人就算加上了微信,结果也只是在彼此的朋友圈里躺尸而已,不会再有什么必然的交流。
但至少,他以后起码可以过上窥屏的生活了!
可以多少知道一些有关他的生活,哪怕只有一点点。
……
看屏幕看得久了,眼睛有些痛。
程彻依依不舍从朋友圈退出来,却赫然发现一个新的、红色的信息提示“1”。
来自“清嶺”。
……
“清嶺”,是程彻私信偷偷给赵清嶺做的备注。
没有加姓只写了名,装作他们很亲密的样子。
他想反正就算他这么写,“清嶺”也永远也不会知道,万万没想到,那个“清嶺”竟然!
竟然给他发信息了?
清嶺:“咦?你朋友圈里怎么一条状态都没有?”
程彻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揉了好几下眼睛,继而又对着屏幕上那张笑容灿烂的头像自顾自发了好一会儿呆。
他确实朋友圈一条状态都没有。
因为他本来就没有几个朋友,人生又无趣,哪有什么可发的状态,又要发给谁看?
还没想好要怎么回,就又收到两条“清嶺”的信息。
“喂~你该不是屏蔽我了吧?”
“乖,给我打开。”
程彻:“……”
他没有!他才没有屏蔽他!
他怎么会屏蔽他?刚急着要解释,又收到一条表情包。
来自“清嶺”,一只贱贱的、很可爱的大灰狼正在搔首弄姿:“小兔子乖乖,快把门开开~”
瞬间险些心肌梗死。
明知道,对方应该根本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毕竟这只是个表情包而已。
但问题就是,那个表情里的大灰狼太可爱了,穿着夏威夷草裙,脸上两坨莫名的红晕。那神情分明不是要吃那只小兔子,而是在调戏那只小兔子。
想多了。
程彻觉得自己真心没救。
就,别胡思乱想啊!
为什么明知道多半是空欢喜,却还是心跳过速?
他简直厌弃自己,只能把滚烫的脸深深埋进了枕头里。
……
那一晚,“清嶺”同学应该是很闲。
全程有一搭没一搭地给他发信息,竟一直发到大半夜。
还管他:“冻疮药记得上了吗?”
程彻还真忘了。
赶紧去抹了一遍。
那冻疮膏的质地很奇怪。油腻腻的,抹上去有点火辣辣热却又凉丝丝的熨帖,冰火两重天。
清嶺:“真的乖乖的上了?我不信,拍张照片看看。”
程彻:“……”
他乖乖地拍,然而修长的手指被一层油膏包裹,莫名怎么拍怎么丑。
最后挑了一张不算惨不忍睹的,发过去。
清嶺:“你看你,果然是才抹上,没有我的督促不行啊!这个要一天三次才见效的,明天我定时来提醒你好了。”
程彻默默觉得,这一整天,从重逢到中医院,从小公园到给他发信息。
心脏负荷度太高了,他的身体快要受不了了。
他还说明天……再来提醒他。
所以明天,还有机会再收到他的信息,是吗?
如果这是梦,拜托就让他不要再醒来了。
……
程彻的生活,之前一向十分规律。
十一点之前睡,六点多起床。
结果和赵清嶺重逢那晚,道过“晚安”后,他理所当然地抱着手机失眠了。
一直胡思乱想,都快天亮了才勉强睡着。
直接导致早上快九点才醒,头脑还很昏沉,顺手拿起手机。
整个人瞬间清醒。
一条来自“清嶺”的未读信息,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前发的了。
“起床了吗?”
程彻都不知道是该惊喜,还是该懊恼——要搁平时,搁别的随便哪一天,他都肯定已经起了。
为什么偏偏这天睡过头?
男神的信息,他整整一个小时没回,瞬间压力山大。
清嶺:“嘿嘿,你终于起床了啊?”
“没事,我刚才就是想问问你,你知不知道哪儿的早餐好吃呀?”
程彻还真知道。
毕竟当了那么些年的苦逼IT男,每天上班都要顺路买早点,多少是有点经验。
他赶紧坐起来,开始认真罗列所有他知道的好吃的早餐铺,包括不少档次不高感觉配不上赵清嶺,但真心好吃的路边摊。
一个短信编啊编,超级长,编了大半天。
对面,赵清嶺估计看到他那漫长的“正在输入中”了,等不及,直接一个音频电话打过来。
“早~”音频那边,赵清嶺的声音居然还有点懒懒的。
声音经过手机扬声器的扭曲,竟然比真实面对面还要……磁性好几倍。
程彻耳朵酥麻,一瞬间说不出话来。
“程彻你才刚起是吗,吃早饭了吗?”
程彻愣了愣,连忙摇头。傻逼兮兮地自顾自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摇个毛线,人家看得到吗?!
“没,还没有。”
“我正在开车到处转悠找吃的,”赵清嶺说,“话说,你家附近有没有什么好吃的啊?”
“我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你家老城区那边好吃的最多了,对了,有一家卖鸡丝油茶的,油茶里还有花生和薏米,那家真的超好吃!那家还开吗?”
“那家……还开的。”
程彻都记不起自己当时究竟是如何鼓起的勇气。
或许是接到电话真的高兴坏了,或许又是间歇性的神经短路,他问赵清嶺:“咱们待会儿一起去吃怎么样?”
赵清嶺:“……”
赵清嶺“哦?”
这么两秒钟的停顿,已经足够程彻后悔完八辈子——他哪来那么大的脸!
赵清嶺怎么会想跟他一起吃早饭?
人家之所以为问他,说不定是要带别的朋友、说不定是要带女朋友去吃!
总之,一瞬间胡思乱想了很多。
结果,赵清嶺说:“好啊好啊,你收拾一下,我去接你。”
“我现在离你家那边不远,大概十分钟到吧。”
十分钟。
十分钟!程彻把衣柜翻了个底朝天。
发现除了一套专门应付超正式场合的西装之外,他那些IT男的格子衫,统统寒酸、土到惨不忍睹!
可是,总不能穿着正装去吃路边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