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综武侠]系统逼我中二 > 第77章 分析弱点
  “我们的关系就止步于今天。”

  这句话就好似当头棒喝, 一下子就把陆小凤给打清醒了。

  平心而论,无限月读给他造的幻梦的的确确完成了他这十余年最大的遗憾,那一段夭亡的感情曾让他无比悲痛, 可以说在二十岁之前,他没有一天不想去死。

  幸好他还有朋友, 在几个朋友的陪伴和开导下他挺过了那段至暗时刻,慢慢将那段过去埋葬在心底。他也并非因此成了浪子, 而是在未来的十多年里经历了太多人, 太多事, 是这些人和事一点点的改变了他。

  十年踪迹十年心, 陆小凤自己也没想到会在那种情境下看到故人,与她恩爱携手,说不开心,不高兴是假的,甚至有那么一会他根本舍不得醒。

  这并不能说明他心里没有林默,他想, 或许是因为他和林默一直好好的在一起, 没有痛断肝肠的遗憾。

  当然, 这不是理由, 无论是哪个女孩子都不能接受这样的理由,陆小凤刚解释了两句就见林默把脸瞥向一边,懒懒道:“我以为像你这样久经情场的人,分手的时候能痛快点。”

  陆小凤不说话了, 也想不到该说什么好。

  林默坐下来又拿起筷子, “你吃饭了没有?坐下来吃点?就当是散伙饭。”

  陆小凤落座。

  “我想,你应该不会干出那种,放着好聚好散不要, 跟我纠缠不清的事情来?”林默忽然道:“曾经你一路相随暗中保护让我很感动,现在就不必如此了,我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你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对吗?”她的眼中有决然闪过。

  陆小凤迟疑了一下,摇摇头苦笑道:“我不会纠缠。”顿了顿,接着道:“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

  两个人沉默着吃饭,快要吃完时,林默忽然要了一壶酒,她自从那次醉过之后再也没喝过酒,今日却要了最好的,最烈的酒。

  陆小凤喜欢烈酒。

  酒杯斟满,林默朝他笑笑:“算起来,我与你相识已有两年零八个月,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很开心,你也从来没做过一件让我不高兴的事。”

  陆小凤把酒倒进嘴里,杯子又被斟满。

  林默杯里的酒刚碰碰唇,却好似已经大醉了:“你太好了,好到让我觉得以后若是再跟谁好,那个人肯定不如你,或许不如你长的好看,或许不如你聪明,不如你好脾气……所以,喝完这杯酒就请你快走,我怕我后悔。”

  陆小凤又把酒倒进嘴里,明明千杯不醉的人,这两杯酒下肚他已觉得头脑昏沉,肺腑烧得慌,也像是醉了。

  是不是每个伤心的人都醉得很快?

  陆小凤走出去,忽然回首道:“不会的,像我这样的混蛋,天底下到处都是比我强的人。”

  ……

  密室,圆桌,人。

  “天地乖离,这一招,她需要专门的剑才能使出来,宝剑从金色漩涡里钻出需要十三息,且在出招前会有狂风,她需要大声吟诵“天地乖离开辟之星”这八个字才能放出那毁天灭地的一招,这中间至少需要二十息。要对付这招,就要在她出手之前,十三息之内一击必杀!”

  “所以天地乖离的弱点是慢!”

  所谓“息”是武林中人出手速度的测量单位,大致等于“秒”

  十三秒,哪怕是二流剑客也足够能取人性命了。

  “天地乖离能破,那招“万箭齐发呢?别忘了,她还有不知会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天之锁!”

  “过。”

  “好,下一个,大震撼,珠光宝气阁中,她用软树枝将苏少英震得连站都站不起来,至今没法执剑,还有魔九闪,据黑风寨残余的土匪说,她会幻化出三头六臂,扫平整个黑风寨也只挥了那么一刀!说是,一刀之后,他们看到了十八层地狱的景象和森森鬼气。”

  林默大魔王的称号就来自于此。

  “我有办法,这些招数动静太大,牵连极广,你们有谁见她在闹市中这般出手?莫要忘了,天地乖离被她劈向了河堤,并未伤及一人,我们可以在人多的地方朝她出手。”

  “可她一句“看剑”就能让你直接跪下。”

  “拔剑三息,看剑一息,在下不才,三息之内取人性命不在话下。”

  “神机营中有人说起过,只要有人接白刃,剑就不能动,我们可以先派人故意被她定住,诱她把这招先使出来,然后再另派人偷袭。”

  “别忘了她的另一只手还能发射迟钝光线。”

  “镜子。只要不被那粉色光芒照到就没问题,用一面大镜子或许可以把光线反射回去。”

  “镜花水月总不能用镜子反射回去,以前跟在林默身边的小丫头曾跟我说过,这招能操控五感,敌我不分。”

  “诸位,我们不妨换一个思路,我们都是人,为何要跟那怪胎硬碰硬?她的手段层出不穷,这般绞尽脑汁的破解终归不是个办法。”

  “莫非你有更好的办法?”

  “与其分析她招式的弱点,不如想想她这个人的弱点。”

  密室中坐了数十个人,仅有孤灯一盏,昏暗的烛火看不清在座诸人的面目,只知道这里鱼龙混杂,大人物小人物齐聚一堂,他们聚在这里本也不是为了认识谁是谁,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林默。

  想方设法,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她再活下去,她或许是个好人,但她的存在已经威胁到了天下所有人的性命。

  恶人可以继续逍遥,恩怨先放一边,仇敌暂时言和,林默必须死!

  “她的弱点么,昔年绣花大盗作恶多端,罪行累累,甚至陷害她入狱,后面怎么样大家也都知道了。”

  “你的意思是……”

  “魔王毕竟是女人,女人一旦动了心啊,简直可以为了对方去死。哪怕到不了这种地步,成为她的亲近之人,杀她还不是易如反掌?”

  “只怕不容易,陆小凤在她身边。”

  “最新消息,前日有人瞧见俩人在悦来客栈闹翻了,仿佛是因为陆小凤的老毛病又犯了,呵,这位魔王也不是善茬,中原一点红为了她远赴关外,还得罪了老屋山,最近听说,她似乎还怀了花满楼的孩子?”

  井然有序的发言被这一句话闹得哄堂大乱,你一言我一语说什么的都有。

  “你这话听谁说的?消息可靠么?”

  “大智大通说的,错不了。”

  大智大通是武林中号称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的两个人,一个问题五十两银子,成名三十余年,至今没出过差错。

  “大智大通说林默怀了花满楼的孩子?江南花家的七公子?”

  “……不是,大智大通说的是林默跟陆小凤闹翻,俩人还吃了一顿散伙饭。”搞得特别有仪式感。

  “这岂非天赐良机?谁想去试试?”

  无人做声,过了一会。

  “这种事情只有一次机会,一旦失败她必然警惕,所以那个人一定要是大魔王喜欢的那种。”

  那么问题来了,林默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

  是金九龄那种矜贵风度型,还是陆小凤那种体贴风趣型?亦或是中原一点红那样的话少酷哥?

  不比不知道,一比真特么吓一跳,大魔王的口味也太驳杂了。

  有人试图总结这三个人的共同特点,首先得面容英俊,其次,年纪都比她大,武功也要过得去,再多就没了。

  紧跟着就有人猜测大魔王的最爱究竟是谁。

  “我认为是中原一点红,据说林默曾花三十万两嫖他过夜,走之前还送了他一把刀,为了他亲赴沙漠险地,九死一生。”

  “我不这么觉得,林默要是爱他为什么不嫁他?我认为她最爱的一定是金九龄,他要是还活着,大魔王早就嫁人了。”

  “可金九龄死后没多久她选择了陆小凤。”

  “或许是心情极度悲痛所以破罐破摔?”

  两方各说各有理,就陆小凤没人提,毕竟前天刚吃完散伙饭。

  “诸位都错了,她最喜欢的其实是王爷。”

  “……什么王爷?”

  “鄙人有幸,在书局买到了大魔王亲笔撰写的话本子。”

  四本书被扔到了孤灯下,一字排开,书名分别是:

  “霸道王爷,白兔王妃哪里逃。”

  “冷面王爷俏王妃。”

  “王爷的心尖宠。”

  “她是王爷的白月光。”

  看出来了,大魔王对“王爷”绝对是真爱,看话本子的厚度,得有好几十万字。

  如果不是发自内心的喜爱和向往,如果不是迷恋到不可自拔,生了妄想无处宣泄,怎么会有人写出这等令人窒息的,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四本书被依次传阅,本来光线就暗,内容更是辣瞎人眼。

  “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

  “什么?整整一罐子的避子丸她都吃下去了?”

  “你敢死?仙儿还需要你的血来续命,你怎么敢死?”

  “女人,你这里欠我的,拿什么还?”

  “……”

  这……魔王的爱好未免也太特殊了,大家都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多少有点承受不来。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成功扮演书中的霸道王爷,俘获魔王的芳心?